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不能满足日常需求,该怎样申请更高限额的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五条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
|